今年5月3日,浙江某制冷设备制造公司以浙江某供应链服务公司的名义,向宁波海关申报出口一批“蒸发器总成”,申报金额27万美元。当日下午,该批货物经海关机检查验发现集装箱内大部分为空木箱,中部区域有金属夹带,金属图像呈片状,与宁波海关机检典型图像库中“蒸发器总成”的图像明显不符。同时,宁波海关“机检智能审图系统”分析判定货物总体置信度较低,含异物嫌疑大,需重点核查。
经宁波海关关员人工查验发现,实际货物只有4个“蒸发器总成”装,其余皆为空木箱。“货物”的摆放、外包装、重量都进行了精心的伪装,把包装严密的木箱放在靠近箱门口处,把装有实货的两个木箱放在箱门口,其余的箱子中每个箱子里面都放有两个塑料件,从机检查验扫描图像上看颜色与蒸发器的颜色较为接近,对机检查验也具有较大的迷惑性。为了使重量更接近于申报重量,还在箱子中后部配了铁板压重。
出口货物根据商品归类的不同,有着不同的退税率,“蒸发器总成”的退税率高达17%。为了骗取出口退税,不法分子铤而走险,利用各种手段多报瞒报,企图逃避海关监管。宁波海关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固定查验过程视频、涉案货物图片资料等证据,在调取分析嫌疑单位出口数据后发现,该公司共计申报出口相同货物22票,存在以相同伪装手法虚假出口、骗取退税的重大嫌疑。货值共约4870万元,涉及退税金额约810万元。
宁波海关立即启动国税、公安、海关、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预防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合作机制,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宁波市公安局。目前,宁波市公安局已对该线索刑事立案,海关将积极配合办案。